单位的做法不正确
您可以与单位具体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您可以与单位具体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我07年大学奔了毕业后进入国企(中国建筑)工作,三年后10年7月辞职离开单位,目前在另一国企工作,离开时递交辞职申请报告,公司人力部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档案转出,由我现在这个单位存在了天津市北方人才市场。
到北方人才咨询,想办理人才引进落户天津,被告知原来单位没有给办理转正定级及没有开具干部介绍信,经与原单位沟通补办了转正定级,但是原单位表示不能给出具干部介绍信,说我是合同没有到期主动辞职,不给办理干部介绍信。
我想咨询下,单位的此种做法是否合法合规?单位是否应该为我出具干部介绍信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