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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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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9200什么是编号?

拆迁评估

房子的所有权是老人的,拆迁前已过世,产权证未变更,拆迁评估时,评估报告是向1、已过世的老人作出,2、还是向继承人作出,3、还是向房屋使用人作出。

咨询者:fa232657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23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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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5-23 15:54
殷国丰
评估报告向继承人作出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5-23 15:57
牛国荣
向继承人作出.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23 16:31
魏国鹏
继承人属于房屋的权利利害关系当事人,评估报告应该依法向继承人作出。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5-23 16:40
刘子若
应当向继承人作出评估报告。
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
回答时间:2011-05-23 21:29
祝永根
你好!
应当向产权人补偿,老人去逝的,继承人应当及时办理继承手续!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5-24 11:17
赵江涛
向继承人作出。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5-26 14:28
郭军
你好!

应向继承人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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