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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阻止他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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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9143什么是编号?

我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阻止他的骚扰?

和前男友分手,相处不到1年。和前男友分手,相处不到1年他不依不饶,没有金钱纠纷,(反而为了尽快分手,我给了他2万元),但是他在网上任意发放我的照片,以我的名义在世纪佳缘等相亲网站注册交友,并在赶集、58同城等门户网站注册登记我们家卖房、交友等信息,现在在京东商城、凡客等网站注册我信息,往公司发快递,货到付款类型。

并在我家楼道里用墨笔写了一面墙的字。并在我家楼道里用墨笔写了一面墙的字曾经报警三次,但警察都说不构成骚扰级别,且ps照片不构成名誉受损的罪名,因为不是本人,而且网络作案不好管理,不知属于哪个管辖地区。

现在接受骚扰已经有半年之久,请问难道真的没法管的了他了么?

补充说明:
第一,之前收集的证据给过派出所,但是派出所说不能证明这些是他在网上发送的,如果取证找电信部门会很难,一般要半年以上;
第二,当他在网上发送骚扰信息的时候,我只能打电话让网站删除,否则影响个人生活,那证据如果取证?
第三,他闹得最凶的时候,曾经给公司发过PS的裸照(不是本人),为了影响扩大,已经删除,不值派出所是否有存档,按照他们的话说,还是无法证明是谁发的?这个取证过程非常漫长和困难?

这些问题都该如何解决,找律师就能解决么?而且他在网上注册是用的我的姓名,照片,电话,地址和身份证,这个又该如何鉴别呢?
咨询者:candy151...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23
悬赏分:
解答数:9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9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5-23 13:27
殷国丰
可以报警,同时起诉。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5-23 14:11
贾金勇
收集证据,起诉处理。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5-23 14:12
牛国荣
你有证据证明你前男友所为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23 15:43
魏国鹏
他对行为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和人格权,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精神赔偿金,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韩冰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01073030
积分:3921
]
回答时间:2011-05-23 16:43
韩冰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据您的陈述和相关的法律规定,您可以向法院主张停止侵害,但需要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请注意搜集和保存与此事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全面解答相关的法律问题,需了解事情的具体情况。
详情请打电话13901073030咨询
或找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韩冰律师于 2011-05-23 16:46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5-23 16:45
刘子若
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
回答时间:2011-05-23 21:37
祝永根
你好!
应当及时报警,有证据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5-24 11:16
赵江涛
可以起诉解决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5-26 14:32
郭军
你好!

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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