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材料,很难办理。
律师您好:母亲在1967年左右承租了一套12米的公房,借给大姨居住,大姨一住就是就是20年,大姨在1988年搬迁后,在没有告知母亲的前提下,将房子借给了侄媳妇,并嘱咐侄媳妇不要讲此事告诉我妈。并将房本交给了侄媳妇。然而侄媳妇不知房本名字是我母亲一直以为是大姨的。由于我们年龄小,侄媳妇娘家妈又不是外人,母亲也就没再追究此事,侄媳妇在居住期间,房管所以不是承租人,没有户口不能再这里居住为由收了此房。
可是受了此房后,却在侄媳妇的娘家妈院里盖了一间15米的房。
房子的名字更换到他妹妹的名下。房子的名字更换到他妹妹的名下这种情况我妈刚刚获悉。
多次找侄媳妇要房。多次找侄媳妇要房都已房管收房,和在其妹妹名下为由,拒绝归还,只是母亲手头没有任何证据,但他们口头承认,只是大姨一口咬定是她的名字,其实当初承租此房大姨是农民,不能承租,但家里人全都能证明此房是我母亲的。请问母亲还能要回自己的房子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