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夜间驾驶摩托车,我父亲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是酒后驾驶。
道路加宽工程雇佣的大型翻斗车停靠路边,我父撞其尾部,造成颅骨粉碎性骨折,死亡。
我方有证人证明事故当时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但是在交警事故处理的照片上却出现了本来没有的警示牌,是否属于造假证。
现场调查人员称对方最多负百分之十的责任,这个判定是否公平公正?索赔大概能给多少钱?如果诉诸于法律胜算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