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08566什么是编号?

房产纠纷

我和男友恋爱四年,当初他买房时为了讨好我在产证上写上我的名字。

今年他突然提出要和我分手,我能据此主张分割这套房产吗?谢谢!

咨询者:fa232000上海
[咨询时间:2011-05-2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21 10:38
魏国鹏
房屋属于不动产,实行实名制,写了你的名字,就视为你的个人财产,是你男友赠与给你的财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赠与行为已经生效,你的男友无权主张该房屋的权利,你有权获得该房屋的全部产权。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丁龙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81902600
积分:1929
]
回答时间:2011-05-21 16:07
丁龙
你好,当初买房时你男友在产证上加上你名字即视为对你的赠予,故该房产你有部分所有权.你可依法主张分割该房产.
孙波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5821850906
积分:1704
]
回答时间:2011-05-22 09:10
孙波
一般司法实践中,因为购买此房时你一分钱也未出,你有份额,但是肯定会适当少分。
朱久兴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391262009
积分:6702
]
回答时间:2011-05-22 17:19
朱久兴
你可以主张该房子的权利的。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