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在当地高校买了一套房子,这个大学里的这些房子的业主都没房产证,房款全款同等与市场价甚至高于市场价付清,卖房人写了收据协议等,虽然没有房产证,但学校也都默认这种行为,但是最近原业主因生意失败破产卖掉了他现在居住的房子。
要求收回这套房子,并声称是让我帮他看房子,说要退给我钱他回来住。
这种情况应该改怎么办呢?
05年房子建好搬进来住到现在了,学校里都知道我们家住这,也知道这个房子是这样买的,就是不知道法律上怎么判?那家人竟然打电话说,我们这房子就只值xx万吗怎么怎么的,拜托,当时你提出来的那个价钱,04年的房价和现在是一回事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