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男朋友认识三年,没有达到婚龄现在生个小孩。
(小孩子4个月大)我现在把小孩送给男方抚养了。
我们也想分手了。我们也想分手了现在男方要我退回当初的聘礼?还要求我付抚养费用?现在我的身体也不好,我精神也不好。
我现在想问:我要退回当初的聘礼吗?我的精神补偿也应该有啊?还有我生了小孩后的身体补偿?那我的自我保护权益在哪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