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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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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7856什么是编号?

深圳劳动法

我在松岗一家小厂上班,进厂的时候说要签劳动合同但一个多月也不见签,而且是28天11小时制的,这算违反了劳动法吗?听说老员工签的劳动合同是22天8小时制的但他们一样是上28天也不算加班费,这样能找劳动局维权吗?能拿回不算加班费的工资吗?要维权要收集什么资料?如果合同是22天8小时制的要不要更跟他签劳动合同呢?

咨询者:a2711045...广东
[咨询时间:20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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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3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1-05-19 08:29
张勇
公司若没有跟你签订合同,应从你入职起第二个月支付你双倍工资。
公司没有买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没有支付加班费,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5-19 08:55
吴君瑜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自入职第二个月起主张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
2、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的,可以主张加班费,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1-05-20 10:12
程建锋
单位行为违法,你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你可以签,以便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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