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和瑞网公司的一名员工,因为深圳分公司在产品方面与客户出现严重纠纷,还有别的原因.北京这边的公司也不能正常运作.当初我们员工进公司时与公司签的有份协议,协议在公司,我们员工手里没有.现在公司拖欠我们员工的工资,给公司领导打电话询问这件事情,领导说不清楚或者是再等等之类的话,现在已经过了发工资的期限了.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们员工该用怎样去拿回属于自己的工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