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夫家暴,两年多前我跟他离婚了,可是他有报复心理,一直不肯让我自已立户,娘家那边已经不可能让我迁回,我只能走分户这条路,现在又怀孕了,面临孩子要出生,我也需要再嫁人,给孩子拿准生证,现在当地派出所说我前夫不出证明,不能给办分户,请问有没明文规定,我这种情况,前夫是恶意扣留户口本,当地派出所应该根据我提供的离婚证直接帮我立户?我是广州市番禺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