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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了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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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7162什么是编号?

分居了3年

我和她结婚3年,有了一个儿子,后来分居了3年,这期间都不电话联系,也不回去看儿子,给生活费,这样能算离婚的有利条件吗?

咨询者:fa230186广西
[咨询时间:2011-05-1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王同林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524592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2011-05-17 09:36
王同林
可以起诉离婚。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1-05-17 11:02
向鹏
您好!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因感情不满分居满2年的,可以视为父亲感情破裂的情形,调解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潘学平律师
[地区:广西-柳州市
手机:13737216352
积分:1696
]
回答时间:2011-05-18 22:47
潘学平
分居了3年是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情形,可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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