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侵权,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我于2009年向林业局承包了十一公顷造林地,进行红松造林,去年秋天,有人未经允许私自将三口坟迁入我承包的造林地内(离最近居住的人家不足100米,开窗即能望到),今年5月15日我们查到迁坟的人后,找到他询问情况,被其无理取闹、谩骂,并声称中国有哪条法律规定不能将坟埋入别人的造林地,我们与林业局签订的合同里有一条明确规定,不能在造林地采石、采砂、取土、埋坟等事项,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能否要求其私自迁入的坟迁出,能否要求对我的造林地造成的破坏进行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