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石家庄的集体户口,爱人的户口在邢台农村。
他们当地让结婚的妇女每三个月做一次孕检,不做就罚伍佰元。
我们都在北京上班,回去一次不容易。我们都在北京上班,回去一次不容易我公婆也招架不住他们。
请问他们这个政策有法律依据吗?我是不是有必要在北京这边做个计生证明寄回爱人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