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我在这个公司从2010年11月24号进入公司试用期是2个月可是我现在都干了快半年了.也就是2011年5月24号够半年正。
现在我不想干了。现在我不想干了如果在我打辞职报告后的两天他们在让我签劳工合同怎么办。
我辞职后能得到什么样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