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民政部门规定各有不同,应按照当地民政规定来办理,可以请律师协助。一般需要以下材料:(1)收养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常居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有无子女的证明;
(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身体健康体检表;
(6)生父母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7)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8)收养人与送养人签订的协议书;
(9)其它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