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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人流不全,剖腹取残留,两年后才能要小孩,属于医疗事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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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6538什么是编号?

可视人流不全,剖腹取残留,两年后才能要小孩,属于医疗事故吗?

2011年2月23日做的可视人流,去医院复查,输液消炎,后来不放心,到医院做彩超发现有残留包块,子宫只有4mm那么薄,不能做刮宫手术,只能剖腹取残留,剖腹后腰两年才可以要小孩,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咨询者:fa229295四川
[咨询时间:2011-05-15
悬赏分:
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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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熊德武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810260669
积分:6687
]
回答时间:2011-05-15 00:57
熊德武
要看具体是因为医生或院方的过失或过错造成的;如果是因为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就不属于医疗事故。
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11-05-15 21:25
喻远军
有权主张相应的赔偿。
祝永根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141427548
积分:4460
]
回答时间:2011-05-23 22:14
祝永根
你好!
应当及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刘律师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
积分:487
]
回答时间:2011-05-27 07:24
刘律师
建议针对你们的法律问题具体咨询或者到带上相关资料当面咨询我们律师,或者聘请专业律师介入,以充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来电详询。电话:13518198654 业务QQ:1363957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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