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于2009年11月,在大兴区第二职业学校,联办三班,向我们全体同学每人收取300元押金,给我们写押金条,说是2010年11月让我们返校领取,时间到了2010年的11月份,我们联系李老师,李老师就说2011年1月份给,然手就一直拖延时间,打电话他不接,有时就直接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