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0年8月18日租房,租房合同日期为9个月(2010.8.18~2011.5.18)。因实习延后又续租半个月即到6.2日。后因实习结束提前与5.18日
问1、我能否全数要回半个月的续租金。(当时房东同意如提前可退回)
2、押金为一个月,能否全数要回。
3、如房屋内有东西毁坏,我要负责多少赔偿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