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通过b向a借款10万,口头约定利息为3万,a要求我叔叔再找一个担保人,于是找到我老爸,并写欠条如下:
欠条
今欠a13万元,还款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
欠款人:我叔叔
担保人:我爸和b签名
后来我叔叔于还款最后日期之后通过我姑姑还给a10万元,现a将欠条中担保人里b的签名撕掉,并要求我爸爸还款1.5万元,否则将起诉,请问a的要求是否合理,我们应还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