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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屋的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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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638什么是编号?

使用权房屋的继承问题

父母离异。父母离异父亲一人在上海居住在公房里,只有使用权。

如果父亲去逝,作为女儿的我,能否继承?需要有遗嘱吗?母亲,我,弟弟,是否都有继承权。

怎么分配。

咨询者:ellie113江苏
[咨询时间:2009-08-17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08-17 19:58
魏国鹏
有权继续居住,无权继承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110
]
回答时间:2009-08-17 18:25
你们子女可以要求继续承租该房。
周光成律师
[地区:江苏-淮安市
手机:13064938045
积分:16037
]
回答时间:2009-08-17 16:54
周光成
原则上对承租的公房没有继承权。当然与现居住人或者现承租人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在承租人去世后有权继续承租居住。否则,房屋由单位收回。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09-08-18 09:45
倪振杨
你母亲作为配偶可以要求继续居住!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09-08-17 18:41
赵井燕
房屋使用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设立遗嘱有效。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09-08-17 21:38
李翠英
你和弟弟有使用的权利,因房屋所有权还不是你父亲的,所以还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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