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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急待解决的合同问题

待解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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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6144什么是编号?

一起急待解决的合同问题

你好,律师,我有一个合同问题想咨询你,首先谢谢你的回复。

内容:我的一个朋友(甲方)和另外一个人(乙方)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摊位租赁合同(用来做干货生意),月租300,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现合同已履行了一年半的时间。

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第四款规定,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摊位。

但是鉴于乙方在经营期内在摊位上炒瓜子等干货,对乙方的家人造成了一定的身体危害(合同未规定乙方在合同期内可以在摊位上炒干货),而且乙方在催告后仍然未付前一季度租金,有违约行为,现甲方提出单方面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协商无果。

请问,如果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法院是否会受理?另外甲方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在摊位上安装了一些设施,甲方是否要向乙方做出补偿?谢谢!

咨询者:fa228749贵州
[咨询时间:2011-05-1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同林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524592
积分:6648
]
回答时间:2011-05-13 17:38
王同林
可以起诉。
吴正成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8786782487
积分:3965
]
回答时间:2011-05-14 09:01
吴正成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的。违约责任我们得要看到你们双方的合同。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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