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说的对,需要你爷爷的其他继承人到场。
是这样的,我父亲05年死的,现在单位开始发房补了,说是需要公证书才能去领,我和我妈去公证处,那边的工作人员和我们说,我爷爷也可以继承一份,事实上我爷爷2007年就过世了,我奶奶90死的。
公证处的公证人员说,因为我爷爷死在我父亲的后面,所以他能继承一份,现在爷爷已死亡,所以他的那份再分给他的孩子们。
我查了一下继承法,爷爷在第一继承人的顺序,我父亲死了,要是爷爷现在还活着可以分他一份,但是这笔钱是在我爷爷死之后才有的,这都过了4年了,不存在对老人的赡养关系了,我爷爷的第一继承人关系就不存在了,就应该由我和我妈作为第一继承人来继承吧。
请律师朋友们帮我解答一下,拜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