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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怎么办呢?如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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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怎么办呢?如何申请仲裁

我于去年年初因与厂里一员工发生纠纷,被其打伤,致十级伤残,打伤我者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没有强制执行。

6个月后,我回厂里继续上班,但厂里未安排我加夜班,在厂里做事受到打伤我者的亲戚等人的排挤,经常对我进行骚扰,如丢我在厂里食堂的饭盒等,加上没有安排加班,工资很少。

我不想在厂里做下去了,因此我想辞职了。我不想在厂里做下去了,因此我想辞职了可是如果我自己提出辞职,申请仲裁的话,会不会得到“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呢?我在厂里做了10多年了,兢兢业业,应该要给我点补偿吧?恳请各位律师能够给我出谋划策,我应该怎么办呢?谢谢。

咨询者:fa227809湖南
[咨询时间:2011-05-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11 21:08
陈晓云
你可以辞职,拿到十级工伤的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
如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你可以要求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莫平律师
[地区:湖南-益阳市
手机:13973678119
积分:968
]
回答时间:2011-05-13 17:01
莫平
你应该申请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给予赔偿。并要求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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