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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

4月27日南宁法院判决广西特大传销案,宣判38人有罪。

在桂林有完全相同的事例,而且本人也交了加盟费69800元。

虽然交了款,没有给我收据,虽然写了合同,也不给我合同文本。

我去的时候是被他们骗去的。现在我本人得了大病,要求退还投资款。这个组织头头拒绝退还。

我还没有介绍过任何人参加进来。发现他们好像是个不合法的组织。

如果我报案,取缔这个组织。公安部门是不是能够把我的69800元投资款退还给我。

我这个情况应该怎么办?谢谢指点。

受害人王先生

咨询者:fa227785上海
[咨询时间:2011-05-1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5-11 18:13
贾金勇
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没有,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5-11 18:15
刘子若
你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追缴你的损失。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5-13 18:24
汤广芝
个人认为,要想拿回投资款,除了报案,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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