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甲以公司名义在未告知公司法人乙的情况下,向丁借钱。并盗用了乙的个人章,再借条上盖印。
后来,乙退出甲公司。
但现在,甲在未还清借款的情况下去世。那么这笔欠款该由谁来承担,乙需要以个人名义承担甲公司的欠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