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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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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5354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

我院是一所民营医院,我与医院签订2年劳动合同。

现医院与地方公立医院合并,我与原医院签订的2年合同还有一年半左右未到期。

现医院要与我重新签订合同,为一年。现医院要与我重新签订合同,为一年并且合同性质为临时工,工资水平也大副度降低。

我在原医院已工作4年,是正式工。我在原医院已工作4年,是正式工请问现医院的作法对吗?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225281江苏
[咨询时间:2011-05-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5-11 12:48
汤广芝
现医院的做法违反劳动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原合同履行。
董建淑律师
[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手机:13705131377
积分:1247
]
回答时间:2011-05-11 19:07
董建淑
违反劳动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原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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