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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利害关系,和是否有起诉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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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5329什么是编号?

如何认定利害关系,和是否有起诉的主体资格?

我买的手机卡被运营商关停了部分功能,我起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功能。

这张卡在买的时候,登记的信息是由代理商随意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运营商的抗辩说我不是手机的机主,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不具备起诉的主体资格。

我有手机卡的缴费发票,通信详单,卡托等。

请问我的缴费发票能否说明,他同意收了我的钱为我提供服务,我已与运营商达成了协议,继而与运营商有利害关系,具备起诉资格呢?

补充说明:
请问,如果我能证明手机卡上的登记的信息是假的,那么我会有起诉资格吗?谢谢!
咨询者:thinkawa...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11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7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5-11 11:26
倪振杨
没有请律师提供帮助吗?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5-11 11:30
殷国丰
你虽然有缴费发票等证据,但因登记的信息是由代理商随意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你不是签约主体,不是适格原告,不具备起诉资格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5-11 11:53
刘子若
你的诉讼主体存在法律障碍,不能成为适格原告。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5-11 12:43
牛国荣
你应申请法院追加销售商为第三人,或申请其出庭作证
牛国荣律师于 2011-05-11 12:44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5-11 16:10
郭军
你好!

虽然登记的主体不是你,但是你是实际的使用人,并且已经履行了缴费义务,运营商不能以此而逃避责任,你应当申请代理商为共同原告进行诉讼。
韩冰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901073030
积分:3921
]
回答时间:2011-05-11 16:57
韩冰
律师助理贾尧为您解答:
您好,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您不是适格的被告。建议协商解决,既然达成了协议就按照协议来解决吧。
还有疑问请拨打13466679878咨询
或找专业律师当面咨询,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14层。
韩冰律师于 2011-05-11 17:00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5-13 18:04
赵江涛
诉讼主体存在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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