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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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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5152什么是编号?

合同利益

我和朋友合资开了一个公司,后因需要三个人注册五十万的独立公司。

便找人顶名<不出资>,现工商营业执照我只有20%的股份。

为了日后产生纠纷我们去找了公证处,可工作人员说这样不合法不予公证。

私下转让股份不合法且不合公司规定必须三人以上。

汲涉的变更也很麻烦...

解答数(1)悬赏(20)状态(未解决)剩余时间李协华。

咨询者:yangw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1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10 19:53
陈晓云
1、公司不是必须要有三个以上股东。
2、可以所有股东一致约定,这种约定在股东之间也是有效的,但对外则以工商登记为准。
陈晓云律师于 2011-05-10 19:55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5-10 21:38
牛国荣
在工商登记中应该有三人以上的股东按照比例出资,建议完善工商登记方面的手续
麻增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1419086
积分:896
]
回答时间:2011-05-11 09:06
麻增伟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一人以上50人以下。
2、你和他人之间属于隐名出资关系,只要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即便没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在你们之间还是具有效力的,但对外不具有对抗效力。
咨询电话:13811419086,www.lawyermzw.com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5-13 18:13
赵江涛
不是必须要有三个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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