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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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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5103什么是编号?

车撞人

请问师傅,我想问一下,我给单位开车,然后出的事故单位是不是应该负责赔偿?因为我上班的时候出的事故,也是无意要撞那个学生,是学生突然间跑出来的,单位的车只有强制险,没有第三者,请问这样的话保险一般能报百分之多少呀???

咨询者:fa227241山东
[咨询时间:2011-05-10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王科律师
[地区:陕西-西安市
手机:13309254186
积分:448
]
回答时间:2011-05-10 17:22
王科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对于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交强险保险公司依法应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肇事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比例分别承担赔偿责任,自然你作为单位的雇员应承担的比例赔偿应当由单位作为雇主承担。
陕西.西安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工程建筑企业法律顾问资深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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