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山时,有三道检票口,第二道检票口没有标有检票等正规字样,只是由三人站在那里检票,被检查出逃票的补票的钱是进他们自己腰包,因为如果钱不够他们也是让继续进的,似乎是多少给他们一些就行。
请问,有关于能设几个检票处、禁止私设检票口,禁止私吞在检票口收的钱的法律吗?他们这样是不是违法?如果我写信告他们需要什么材料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