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拆迁补偿协议是需要拆迁人同意的,对此不服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我们那现有开发商开发盖别墅,因赔偿问题没谈妥,现政府要强行拆迁,我们现有的房屋按2000多元一平方来估算,然后按3500多元一平方让我们购买新房,我家原三间瓦房,因年数久有多处裂缝前年一直申请要从新盖,但报告一直没有批下来,因家中有7个人,房屋不够住,去年只好在院中住了几间小平房方便住人,现政府的人说,院中的小平房不能算平方,队中很多人家都不同意这样估算,不让拆,现政府说不行,6月中旬得全部拆掉,强行拆,不是有文件说开发商开发,政府不得插手拆迁的吗?我瑞该怎么办?这样算来,我们得贴上三四十万才可以买上够住的房子,哪里有这么多钱来贴呀,原来的房子虽说不好有点破,但最起码我们还有个住处,家里的人够住,可现在这么一拆,我们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了,买不起呀!像政府这样的赔偿方法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