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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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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4675什么是编号?

合同纠纷

律师你好,我今年在某繁华商业区租了一套商铺,当时房东没有带我去看房,只是让我自己看下,并且不让我过于接近该出租商铺说怕与之前的承租人有纠纷。

我看了该房屋表示满意,然后就与房东签订了合同,但是合同上写的非常模糊,甚至连具体的门牌号码都没写,只写了步行街北面商铺一套,签完合同交完钱之后房东才肯带我去看房,结果我才发现在不远处还有一套位置差很多的挂一样的牌子的商铺,请问该房东是否是有意使我误解了该商铺的位置呢?该合同是不是属于无效合同呢?因为签订该合同时我是属于完全不知道有同样的两套商铺存在的情况下签的。

咨询者:fa226669上海
[咨询时间:2011-05-09
悬赏分:
解答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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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8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5-09 11:01
贾金勇
携带合同当面咨询律师,如果存在可撤销情形,可以申请法院撤销。
杨晓晨律师
[地区:上海-静安区
手机:13816899866
积分:504
]
回答时间:2011-05-09 11:04
杨晓晨
你可以提起重大误解,要求解除合同。但需要证据来证明你所说的情况。
详细可来电咨询。
孙波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手机:15821850906
积分:1704
]
回答时间:2011-05-09 11:36
孙波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合同。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09 11:37
魏国鹏
你对于合同的主要内容存在重大误解,你有权要求撤销该合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傅明霞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918250488
积分:588
]
回答时间:2011-05-09 11:44
傅明霞
如果连具体的门牌号码都没写,说明该合同最基本的合同履行标的不明,你可以要求对方重新补正,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
任济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316556340
积分:4542
]
回答时间:2011-05-09 14:50
任济舟
1、合同有效。
2、因约定不明,可要求出租人明确出租房屋。
3、如果不是你看到的房屋,你方可解除租赁合同。
张向锋律师
[地区:上海-虹口区
手机:15921939500
积分:3480
]
回答时间:2011-05-10 22:33
张向锋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该合同。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5-11 12:13
汤广芝
存在重大误解,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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