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应届毕业生,没有与他签三方,但是签了聘用协议,公司也明确表示问题不在我,公司在山东,我是北京人,我想问我有什么法律途径能保护自己的权益?我是不是应该找仲裁?但是必须是山东仲裁?谢谢
补充:我们是3月底签的,但我们商定好4月底我去就职,但前两天他跟我说不用去了,等于我还没有在他那上班过,这存在劳动关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