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5月,我们几人和别人打了一架,当时经派出
所处理,我们几人需拘留5天,但由于我当时在外地
工作,我就离开了,当时派出所把我们定性为在逃
(直到现在还是在逃),当时我们几人就委托律师
帮我们处理此事,并在法院双方签了调解协议。双
方均按协议执行,快5年过去了,现在,对方又向派
出所要求拘留我们,请问我还应该被拘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