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我买了套房子,一次性把钱付清了,但是欠他一万元到拿房产证的时候给他!可是现在去拿钥匙他说我还要给他一万元{不是拿房产证的一万元]!因为当时我们只是签了合同,写明是一次性付清了,双方都签了字,还有证明人!
但是我明明是交了那么多钱所以我不可能又再冤枉再给他一万块!他提出两个方案。一,我交一万给他拿钥匙。二,他按照违约处理,赔偿我二万元的违约金。[合同上也是这样写的]我选者的他提出的第2个方案,但是他现在要我过去拿钱,我不知道我该怎样做,他要我打收据我应该怎么写呢?
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