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双方协商离婚并签下离婚协议书(是两人之间的协议书,双方签字盖了手印,协议中包括财产分割的内容),可事后过了几天男方突然反悔了,也不愿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之前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能否拿之前签订的协议去法院申请强制离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