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安徽萧县,父亲外出到天津打工,在工作时感觉到腰部疼痛,当时就回住处休息了一天,还是不见好转,以为是阑尾炎就向工地包工队长支钱回家看病,回到家检查才知道是腰部脊椎骨折,从感觉不适到检查出结果有三四天的时间,能被认定为工伤吗?还需要哪些材料?现在我们给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