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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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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3262什么是编号?

追讨欠款

本公司职工自己联系的业务,合同由公司负责盖章完成,该员工为授权代理人,合同履行完后,结果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损失,而该员工又因无法承担损失而逃逸,请问:我们公司可以申请公安机关通缉该员工吗?

咨询者:fa224668山西
[咨询时间:2011-05-0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孟令岐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
积分:4763
]
回答时间:2011-05-05 14:39
孟令岐
属于公司经营失误,且职工有权代理,如果没有其他情况表明职工有越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则不能要求该职工承担经营失误带来的损失,公安机关一般也不会受理此类纠纷
蔡荣典律师
[地区:福建-泉州市
手机:05958888355
积分:70
]
回答时间:2011-05-05 14:41
蔡荣典
你好,职工的行为可能构成表见代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贵公司承担,如职工失职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可以提起相关诉讼,只有涉嫌犯罪,公安机关才会受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05 14:43
魏国鹏
属于民事纠纷,你有权到法院起诉解决,公安机关无权处分此事,不属于其管辖范围。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5-05 14:48
汤广芝
不行,由公司承担损失后果,员工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向员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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