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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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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3162什么是编号?

老板欠我工资

我辞职了,走的时候老板给了我300块钱,还一大半没给说什么要发工资的那天才能给,可已经超过发工资的时间了还是没给我,打电话也要了,还说去劳动局告他,他还是不给,要我告是的,我改怎么办、。

咨询者:fa224520湖南
[咨询时间:2011-05-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1-05-05 11:02
向鹏
您好!
去劳动部门举报,有劳动合同的带上劳动合同,没有的可以参考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5-05 11:06
汤广芝
去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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