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在名义上拥有我的专利以宣传公司的研发能力,公司说与我签订合同来保证我对专利的实质所有权。但专利权的变更不就意味着专
利的所有权变更吗!所以想咨询一下这种合同可行吗?合法吗?
在此先表示对律师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