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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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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3059什么是编号?

遗产继承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

夫妻已经立好遗嘱如何将遗产分配,如果丈夫先去世之后,妻子还有权再立协议将遗产再次分配吗?

如果妻子已经再次立好协议将全部财产再次分配时,个别第一顺序继承人又签字了(不是全部第一继承人签字),这个协议有效吗?

咨询者:caichan0...浙江
[咨询时间:2011-05-0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健弘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3588839313
积分:36569
]
回答时间:2011-05-05 06:14
吴健弘
妻子再立遗嘱时,只能约定她自己的遗产分配方式,不可以对丈夫的遗产进行约定。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5-05 12:33
汤广芝
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没有公证遗嘱并且存在多分遗嘱并且都是真实遗嘱情况下,以其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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