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三年前帮一位生活困难的好朋友买了一套90平方的住房,全部房款由我支付,并以她的名字办理了房产证,当时这位朋友即给我写了一份该房屋房款全部由我交缴的说明书,并签了她的名字和日期。
请问我凭有关该房屋房款的实际交缴人说明书是否可享有该套房屋的全部产权呢?且是否能永久享有该房屋产权呢? 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