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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班8小时,一个星期6天上班,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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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2815什么是编号?

每天上班8小时,一个星期6天上班,合理吗

你好

我们公司刚开始的时候是每天上班7个半小时

五天半工作制的

现在老板说要上班8小时

六天工作制

可是工资还是一样

请问这样合法吗

谢谢

咨询者:fa224007广东
[咨询时间:2011-05-04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04 13:52
陈晓云
应支付加班费,有争议,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04 13:56
魏国鹏
每周不得超过44小时,超过的时间,单位应该依法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1-05-04 14:18
张勇
1,不合法的,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期40个小时。否则就是加班。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5-04 16:22
吴君瑜
可以主张一周超过四十小时部分的加班工资。
彭小林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5915355601
积分:84
]
回答时间:2011-05-04 16:53
彭小林
应该支付加班费的,你可以拒绝这要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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