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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缴纳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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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2752什么是编号?

契税缴纳的有关问题

我于2009年购买首套商品房一套总价245885元,合同约定2010年6月30交房。

开发商在2011年1月19号交房,未付违约金。开发商在2011年1月19号交房,未付违约金于3月9号我交了契税3688元,领取了钥匙。

5月4日又通知需交5907元,补交契税3688元,登记费80元,附图费131元,买卖代理费1900元。

合理吗?

咨询者:fa223919陕西
[咨询时间:2011-05-04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1-05-04 12:48
董杜骄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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