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有一个儿子和三个女儿,爷爷很早去世,后三个女儿相继出嫁儿子娶妻。奶奶一直与儿子儿媳和一个孙子4人生活在老房子里。后来儿子在另外一个地方新盖了一处新房,4人搬至新房居住,老房子空闲着一直未出售。
现儿子突遇意外事故身亡,获得一些赔偿金。
问:
1、若将老房子出售,出售所得钱款如何分配?奶奶、3个女儿、儿媳、孙子是否都有权利获得该部分钱款?
2、儿子身亡赔偿金,法律上规定如何继承分配?
3、儿子身亡赔偿金,奶奶口头表示放弃继承,但若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时三个女儿未在场,以后若奶奶过世,三个女儿是否有权利再向孙子要求继承奶奶此时该得的那部分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