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同志您好!我父亲将一房屋的拆除工作承包给了我二叔,我二叔手下的一名工人不小心被倒塌的房屋砸到(房屋当时只剩一层,是在逃出的过程中被砖块砸到),还有这个伤者是我二叔他们去叫的,我爸也不知情,并且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当时出事后我二叔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是钱是我父亲出的。
可是现在伤者没有生命大碍后却向我父亲提出四万块钱的补偿费,您看这个赔偿是应该我父亲来出吗,还有我父亲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谢谢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