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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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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2395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问题!

您好:我与某国营企业在07年与08年各签定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08年所签合同在今年6月未到期,请问如果公司要求我签第方劳动合同我拒签,而我要求公司与我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不可以,如果公司如果不签第三方不在与我续签合同,我应该怎么办?还有一点,如果我所签的劳动合同公司并没有劳动局备案我与公司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

咨询者:fa223383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1-05-0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1-05-03 13:55
程建锋
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不签订,你可以向劳动局反映或协商解决;你们的合同没有本案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03 14:23
魏国鹏
劳动合同不需经过劳动局备案也是依法生效的,你的前两次合同是生效的,你的情况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单位拒绝签订的,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赔偿,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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