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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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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02271什么是编号?

关于离职的问题

我于今年4月29日向部门经理递交辞职报告,但人劳部说只有经过部门经理、主管领导签字后他们才认为是正式提交辞职报告,而且30天的期限是公司考虑的时间,不是办理手续的时间,请问他们的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如果他们这样长期拖下去我该怎么办?因为我新的公司要求我6月中旬去上班的,希望能给点建议,谢谢。

咨询者:fa223191上海
[咨询时间:2011-05-03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葛弋慧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51658496
积分:955
]
回答时间:2011-05-03 09:54
葛弋慧
1、公司说法不合法; 2、提交辞职报告1个月后就生效了,劳动者有权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如果公司执意不办理,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延迟退工损失。
上海劳动财税公司法律师

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5-03 08:58
陈晓云
提前30天提交辞职报告即可。满30天后可自行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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