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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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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聘请律师

10万以上聘请律师

2010年10月3日王彤(受害人)王恒,王玲姊妹三人乘坐由河南发往上海的长途客车。途中由于王彤带了只母鸡上车,被售票员(李俊伟被告)发现后骂骂咧咧,双方发生了争执,后在他人劝说下,双方平息。当长途客车到达上海宝山区大场镇沪太路时,长途客车将两辆的乘客合并到一辆车上,由于王彤三姐妹坐在后排,下车较晚,没能坐上座位,就要求不能合车,双方又发生了争执,后来骂了起来。李俊伟拿出车上的一根铁棍顺着车门上的小窗口,砸向王建,王彤看情况不对,急忙上前要拉开王建,并与李某发生了争吵,李俊伟就用铁棍戳向王彤,王彤右眼睛被扎伤。后来在别人的帮助下送往医院。李某看到这种情况,多次准备逃跑,都被王恒追回。后医生诊断后,认为被扎伤的右眼已经没有回复的可能,做了眼珠摘除手术,在今年3月份装了假眼。总的费用花掉7万余元。受害人没有拿到一分钱。

目前检查院提起的公诉是请求法院判处3—4年。法院的调解意见是对方拿出10万元作为赔偿。对方现在连6万都不愿拿,(因为被告方没钱)如果对方拿出可以轻判或者缓期。我们的意思是赔偿由被告方所在公司赔偿,现在得到的答案是由于被告是刑事案件,职务外犯罪,连带不上关系。请法律界的朋友或者有过相似案件的朋友给予指点。如果哪位律师有把握将被告人所在公司成为民事赔偿附带人,我们愿拿出赔偿金的10万以上作为律师费。

王彤现在的治疗费用有一半多都是借的,现在生活很窘迫,年龄只有27岁,为了还钱,有时吃不上菜,要不是租住房的邻居给点,要不就是到菜市场拣点。

联系电话:13801958195

咨询者:fa222763上海
[咨询时间:2011-05-02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5-02 09:05
魏国鹏
被告所在的公司应该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马红梅律师
[地区:辽宁-锦州市
手机:15641630538
积分:710
]
回答时间:2011-05-02 09:50
马红梅
你好:被告在工作中与受害人发生争执致受害人致伤,算为职务行为。被告所在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丁龙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81902600
积分:1929
]
回答时间:2011-05-03 14:33
丁龙
被告所在公司应为其职员的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建议来电咨询,以便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咨询不收取任何费用:13681902600。
张向锋律师
[地区:上海-虹口区
手机:15921939500
积分:3480
]
回答时间:2011-05-03 21:15
张向锋
可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汤广芝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801966505
积分:6730
]
回答时间:2011-05-04 12:15
汤广芝
很同情你的遭遇,被告人所在公司应当成为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义务人,需要帮助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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